給我那些以文字為生的朋友們....

DEAR ALL:

每天都有寫不完的字,問不完的話題,必須組合或必要重組的篇章,
每次看到這些徵文活動,彷彿是另一個世界的呼喊~
加油吧~我真地頗喜歡收到你們簽了名的新書呢^^~
多來幾本吧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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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屆台北文學獎簡章 (2006/2/8) 徵文辦法

一、 徵文活動
活動主旨:鼓勵市民文學創作,深耕文學土壤,增進文學寫作風氣,發掘並記錄本市人文風貌,特舉辦第八屆「台北文學獎」。
主辦機關:臺北市政府
承辦機關:臺北市政府文化局
收件及截稿日期:自民國94年12月15日起開始收件,至民國95年2月8日止,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,網路報名於95年2月8日晚上12時截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徵選類別分:「競賽類」與「年金類」

(一) 競賽類-市民組:
1. 參加辦法:採郵寄報名方式。參加者可至「秋之興台北文學季-第八屆台北文學獎」專屬活動網站登錄報名http://www.t-literature.gotdns.com/,或下載報名表,填妥後連同作品一併郵寄「台北郵政79-25號信箱「第八屆台北文學獎」收」。

2. 徵文對象:不拘,凡愛好文學創作者皆可參加。

3. 徵文主題:「面向海洋」-台北位居亞太交通輻軸之樞紐地位,在海洋文化發展過程中從未缺席,台北城市也因此兼融了各方文化元素,接收了海洋精神之啟發,形成其獨樹一幟、開闊的文化特性。為呼應今年的台北與海洋文化年,並期許台北城市能繼續以廣納百川之態度,迎向未來挑戰,故以「面向海洋」為題,邀集市民一同撰寫台北城市裡人、事、物的海派性格、海洋般壯闊的夢想、以及多元的人文內涵。

4. 作品體例: A.散文:2,000字至4,000字 B.現代詩:20行以內C.古典詩:絕句、律詩均可。

5. 獎勵名額:各體例取首獎1名、優選3名、佳作8名,共36名。

6. 獎勵方式:得獎者除頒發獎金及獎座外,主辦單位亦提供作品發表管道,將得獎作品出版成專書及筆記書,並將作品部份內容製作成海報,張貼於台北市捷運或公車內。

7. 獎金說明:
   散文類 首獎頒發獎金10萬元,獎座一座。
        優選每名頒發獎金6萬元,獎座一座。
        佳作每名頒發獎金2萬元,獎座一座。
  現代詩及
  古典詩類 首獎頒發獎金5萬元,獎座一座。
        優選每名頒發獎金2萬5千元,獎座一座。
        佳作每名頒發獎金8千元,獎座一座。

(二) 競賽類-青春組
1. 參加辦法:採郵寄報名方式。參加者可至「秋之興台北文學季-第八屆台北文學獎」專屬活動網站登錄報名http://www.t-literature.gotdns.com/,或下載報名表,填妥後連同作品一併郵寄「台北郵政79-25號信箱「第八屆台北文學獎」收」。

2. 徵文對象:12歲至18歲之在學學生(限以中華民國76年1月1 日後出生,至82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且必須是在學學生)。

3. 徵文主題:不拘,由投稿者自由發揮。

4. 體例:A.故事寫作:4000字以內 B.現代詩:現代詩20行以內。

5. 獎勵名額:各體例取首獎1名、優選3名、佳作8名,共24名。

6. 獎勵方式:得獎者除頒發獎金及獎座外,主辦單位亦提供作品發表管道,將得獎作品出版成專書及筆記書,並將作品部份內容製作成海報,張貼於台北市捷運或公車內。

7. 獎金說明:
  故事寫作 首獎頒發獎金8萬元,獎座一座。
        優選每名頒發獎金5萬元,獎座一座。
        佳作每名頒發獎金1萬6千元,獎座一座。
   現代詩 首獎頒發獎金4萬元,獎座一座。
        優選每名頒發獎金2萬元,獎座一座。
        佳作每名頒發獎金6千元,獎座一座。

(三) 年金類--「台北文學年金」獎助計畫
1. 對象:業餘及職業作家。

2. 名額:入圍4名,一年內完成寫作計畫後進行決審,從其中評 選出兩名文學年金得主。

3. 年金類申請辦法:申請人必須提出未來一年之完整寫作計畫,寫作主題須與台北有關,文體不拘;計畫內容須能印成一本書,申請時並附部份作品提供審查。歷屆臺北文學獎文學年金得主不得參加。

4. 寫作規模:小說、散文、報導文學等至少6萬字,新詩至少30首。

5. 年金類獎勵名額及頒發獎項:入圍4名,每名獎金10萬元。一年內決審評選出2名文學年金得主,每人致贈獎金30萬,獎座乙座。

6. 年金給付方式:分入圍、得獎兩階段。入圍者於頒獎典禮結束後與文化局簽訂議定書後頒發獎金10萬元,依限完成寫作計畫後進行決審,得獎者頒發獎金30萬元。如未依限時完成寫作計畫時,文化局將追回入圍獎金10萬元。

二、 參選者資格說明
(一) 各類別皆須以中文撰寫。

(二) 競賽類參選者以未獲省級以上,或各大報章雜誌社、基金會所舉辦之社會性各重要文學獎首獎(含歷屆臺北文學獎得主)為評選對象。且參選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、雜誌、網站發表;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。

(三) 參選者資格不符上述二項者,將取消參選資格,已得獎者,將追回獎金及獎座。

三、 評選作業

(一) 競賽類及年金類均分為初審、複審及決審三階段;每一階段均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及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。

(二) 作品如均未達水準,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,或不足額入選。

(三) 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選作業方式。

四、 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日期:
   95年4月公佈得獎名單及舉行頒獎典禮

五、 注意事項
(一) 得獎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,並授權台北市(代表機關台北市政府文化局)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,在任何地方、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、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。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,且台北市(代表機關台北市政府文化局)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。

(二) 可同時參加二項文類徵選,但每項以乙篇為限。

(三) 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,將不列入評選。

(四) 參選作品若打字者以A4紙張列印1份送件;以稿紙書寫者請自留稿底,恕不退稿。得獎者請於公布名單後一週內提供作品電子檔。

(五) 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,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。

(六) 參選作品禁止抄襲,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,除取消得獎資格、追回稿酬及獎座外,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。

(七)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補充。


報名聯絡電話:(02)2336-9926 
楊小姐 傳真號碼:(02)2308-443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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